食藥署製作「食品輸入業者追溯追蹤及電子發票教育訓練」教學影片,敬請參考運用。

2023-02-06

敬啟者您好:

一、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(下稱食安法)第9條,衛生福利部已公告「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」。符合前揭公告業別及規模之食品輸入業者,應依時程分階段遵循公告所列要求。


二、 貴公司可藉由食藥署製作之旨揭教學影片( 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List.aspx?sid=12088 ),熟悉輸入食品法規,及食品追溯追蹤管理系統(非追不可)操作,完善食品輸入業者建立輸入食品追溯追蹤管理,並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,教學影片內容如下:


(一) 食品輸入法規及管理措施介紹。


(二) 食品追溯追蹤相關法規與非追不可系統說明(輸入業)。


(三) 實機演練非追不可系統(輸入業)與常見問答。


三、 倘輸入食品業者對實施「第一級品管(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強制檢驗)」或(及)「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」內容,有參加112年度課程或輔導意願(非強制),請於112年6月30日前,填寫調查問卷(https://forms.gle/MNPQged2gKZrW2iq8 ),本署將視訓練或輔導等活動名額,邀請報名參與。


四、 有關系統或電子發票疑問,可洽詢非追不可服務專線0809-091-008,或洽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服務專線0800-521-988。

食品藥物管理署 敬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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