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更新通知)系統新版申報時程及方式說明

2024-02-19

因應新版上線,系統新增「批號申報」欄位及「原料原產地分開申報」功能,經整合業者回饋意見,申報措施調整如下:

(一)緩衝期延長為6個月,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,業者得以新、舊版本擇一申報。自113年7月1日起,系統將停用舊版申報新資料,統一以新版申報。

(二)系統將整合新舊版申報功能,緩衝期過後,業者舊版申報的資料,可使用新版功能接續申報完成,無須移除舊版資料重新使用新版申報。

(三)製造業者應申報「原材料來源」及「產品流向」之批號及重量資訊,產品使用原料之批號為必填欄位,產品各項原料使用量改為選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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